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第30个全国“土地日”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二、宣传重点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宣传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及各地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是提高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的重
要手段,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自然资源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紧扣宣传主题,早安排、早部署,切实组织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教育等部门以及共青团、高校、学会协会等团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多用新媒体方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传递“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担当,形成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
(四)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对“土地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整理活动各项资料,于7月10日前将活动照片、视频、文字及其他资料,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厅宣传中心。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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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第30个全国“土地日”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二、宣传重点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宣传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及各地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是提高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的重
要手段,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自然资源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紧扣宣传主题,早安排、早部署,切实组织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教育等部门以及共青团、高校、学会协会等团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多用新媒体方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传递“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担当,形成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
(四)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对“土地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整理活动各项资料,于7月10日前将活动照片、视频、文字及其他资料,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厅宣传中心。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