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
联系人:孔振雷
电话:0311-66771375
传真:0311-66771810
邮箱:zfj1760@163.com
附件: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doc
测绘裁量基准.xlsx
规划裁量基准.xlsx
海洋裁量标准.xlsx
矿产裁量基准.xlsx
土地裁量基准.xlsx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