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文号 | 冀自然资发〔2022〕3号 | 发文时间 | 2022-01-27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业务类型 | 海洋管理 |
效力级别 | 厅政策文件 | 来源 | 海洋规划与经济处 |
冀自然资发〔2022〕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就建设海洋强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对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作出重要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培育壮大我省海洋经济,提升海洋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发挥海洋经济对全省经济的促进作用,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我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立足实际、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海洋经济呈现结构优化、动力增强的稳健发展态势。
海洋经济总体实力日益增强。“十三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总量稳中有增,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提升。202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初步核算为2309亿元,比2015年增加181亿元,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38%。全省陆海统筹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以海带陆、以陆促海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由2015年的8968.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2596.6亿元,人均GDP从49769元增至69431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3%。
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海洋产业体系逐步完善,海洋产业结构更加优化。2020年,全省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108.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780.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420.0亿元,三次产业占比为4.7∶33.8∶61.5,海洋第三产业比重较2015年明显提高。特色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形成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海洋产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海洋科技创新迈出新步伐。涉海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先后引进培育了一批涉海创新团队、创新英才,海洋经济发展人才支撑更加有力。涉海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进展明显,以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组织实施了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建设了一批涉海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加强。
沿海基础设施功能更加健全。全省港口“一纵五横”集疏运综合通道基本建成,海洋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明显增强。2020年,全省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237个,完成货物吞吐量12亿吨,比2015年增长31.9%,居全国第4位,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增长77.0%。全省散杂货物通达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联通国际港口100余个,累计开通集装箱航线63条。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黄骅港综合港区通用散货码头工程等建成投产;迁曹高速一期建成通车,北戴河机场快速路主体完工,京秦高速二通道开工建设;秦皇岛北戴河机场建成运营;引青济秦三期工程如期竣工。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海洋污染治理取得长足进展,对焦化、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行业进行了专项治理与清洁化改造,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持续推进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河长制”“湾长制”全面实施,入海河流水质监测与考核不断强化,入海排污量大幅降低,2020年我省近岸海域优良(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比例为99%,其中第一类海水比例达到70%。海域海岛整治修复持续推进,在全国率先划定海洋生态红线、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北戴河近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维护。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时期。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一带一路”海上合作进入深耕期,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并引起共鸣,开启我国深度参与国际海洋开放合作新篇章。各国海洋意识持续增强,发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蓝色经济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共识,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制定出台相关发展计划和战略,蓝色经济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日新月异,基础海洋科学、应用海洋科学、海洋高新技术不断取得重大进步,全球海洋经济竞争正日益向科技创新能力竞争集中,开发利用海洋的能力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重组和流动进一步加快,海洋在畅通内外连接、构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地位更加突出,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但也要看到,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经济增长放缓态势明显,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科技制高点与全球价值链竞争日趋激烈,海洋生态环境约束日益显现,全球气候变化与海洋灾害影响加剧等问题更加突出,未来全球海洋发展仍然面临复杂变数。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正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治理效能提升,物质基础雄厚,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具备扎实物质基础和优越制度保障。我国已经进入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转变的关键阶段,党中央作出推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区域重大战略深入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陆海联动更加畅通高效,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有望持续拓展。但也要看到,我国海洋经济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依然任务艰巨。
从河北看,我省区位优势明显,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有利于我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弥补海洋经济发展短板。我省沿海港口条件优越,土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海洋产业特色明显,具备做大做强的基础条件。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临港产业园区不断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发展环境更加良好,企业向海拓展发展的动力明显增强。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临港产业,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开放合作,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十四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不足。我省传统海洋产业占比较高,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海洋产业总体竞争力不强。二是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较大。我省近岸海域和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大,部分海域生态治理任务较重。三是海洋经济发展平台建设滞后。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起步晚、数量少,与周边省市同业竞争激烈,河北作为山西、内蒙等内陆省份出海口的地位有所下降。四是海洋经济服务支撑能力较弱。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总体不高,海洋专业人才匮乏,涉海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涉海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制约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有序推进,全力开创河北海洋经济发展新局面。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陆海统筹、创新驱动、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全面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着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完善海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深化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增强对内陆腹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融入“一带一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环渤海开放发展新高地,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陆海统筹。统筹陆海资源配置、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协调联动发展,引导要素资源向沿海聚集,畅通陆海连接,以海带陆、以陆促海,打造安全高效海上通道,构建内外畅通、供需均衡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坚持人海和谐。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统一,科学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能力,建设美丽和谐之海,共享蓝色家园。
坚持合作共赢。树立全球视野,秉承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理念,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承接科技、产业、人才等资源要素外溢,扩大高水平向海开放,进一步提升海洋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稳步增强,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海洋生态保护水平明显提高,海洋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海洋经济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增长。海洋生产总值平稳较快增长,到202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力争达到3200亿元,海洋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更加重要。
海洋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海洋优势产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到2025年,全省港口年设计通过能力达到12.5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700万标准箱,海洋二次产业占比达到35%左右。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海洋科技投入显著增加,创新生态明显改善,海洋产业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科技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高。到2025年,沿海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增长率达到10%左右。
海洋生态环境稳定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展明显,各类入海污染源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重要河口湿地、浅海滩涂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到2025年,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地面积达到4.84万公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8%。
海洋经济保障服务能力持续加强。海陆基础设施互通共享初步实现,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灾害防控、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服务支撑体系基本健全,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展望2035年,我省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海洋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对国民经济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跃上新台阶,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蓝色家园的美好向往,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初步形成。
表1 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综 合 实 力 |
海洋生产总值(亿元) |
2309 |
3200 |
预期性 |
港口年设计通过能力(亿吨) |
11.3 |
12.5 |
预期性 |
|
集装箱吞吐能力(万标准箱) |
426 |
700 |
预期性 |
|
科技创 新 |
沿海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增长(%) |
- |
10 |
预期性 |
产业结 构 |
海水淡化日产能力(万吨/日) |
31.57 |
49 |
预期性 |
海洋第二产业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 |
33.8 |
35 |
预期性 |
|
生态环 境 |
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 |
- |
98 |
约束性 |
四、构建优势特色全面彰显的海洋经济布局
按照生态优先、陆海统筹、优势集聚、合理分工的原则,立足河北沿海自然资源条件和区域比较优势,统筹沿海地区国土空间利用和陆海资源配置,持续优化海洋产业空间布局,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打造“一带、三极、多点”的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一)一带隆起:建设沿海蓝色经济带
以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为依托,立足引领和支撑海洋经济发展,全面统筹我省沿海地区陆海资源要素开发与保护,全面加强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加快先进生产要素向沿海地区集聚,加快沿海港口转型升级,加快临港产业、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提升海洋经济服务能级,着力构建功能完善、开放发展、协同高效的现代化港群体系,着力构建品质高端、生产高效、集约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生态宜居、承载力强的现代城镇体系,着力提升港产城互动融合发展水平,推动沿海经济带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沿海蓝色经济带。
(二)三极带动:打造蓝色经济增长极
以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为骨干,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建设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曹妃甸区增长极。发挥曹妃甸港口资源优势,按照港产融合、产城融合、港城融合的总思路,谋划放大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的政策优势,做大做强港口物流、海洋盐化工、海水综合利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等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煤炭、铁矿石、钢铁、木材价格中心和交易平台,建设综合贸易港、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基地、高品质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
渤海新区增长极。依托黄骅港综合贸易港,聚焦沧州渤海新区城市功能定位,以港产城融合发展为主线,持续推进黄骅港转型升级、临港产业聚集、黄骅新城建设,承接京津及国内外产业转移和优势要素外溢,引进高端、绿色、生命力强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发展港口物流、海洋化工、海水淡化及浓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科技渔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滨海旅游等产业,构建以海洋石油化工、生物医药、冶金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临港产业体系,打造河北沿海重要增长极、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城市。
北戴河新区增长极。发挥滨海生态资源优势,以海洋大健康产业为引领,全面整合创新资源要素,建设高端海洋科技创新平台,集聚国内外优质科研机构、优秀创新团队、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优质项目,大力发展滨海旅游、医疗保健、康养护理、生物医药、海洋食品等特色产业,培育国家级海洋生物产业集群,构建“医药养健游”五位一体的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格局,打造以人文和生态为核心的国际知名滨海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三)多点支撑:培育壮大沿海经济园区
围绕提质、增效、扩容,以沿海各市的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为依托,加快扶持一批海洋产业功能园区或产业基地,引进一批海洋产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全面夯实海洋经济发展的平台载体。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挥高端装备制造基础优势,大力发展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完善海洋科技服务功能,加快海洋人才引进培养,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打造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和产业化基地。支持引进高端整船项目,推动修船、造船和特种船舶并举发展。
乐亭经济开发区。以河钢乐亭钢铁基地建设为契机,持续放大临港优势,加快发展精品钢铁、精细化工、现代物流、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积极引进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材料等优质项目,做大做强海洋特色产业,打造精品钢铁深加工基地、北方区域型临港物流基地和京津唐产业转移承载地。
滦南经济开发区。发挥港口、土地和产业优势,紧盯大型央企民企外企和行业隐形冠军,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集聚国内外优质资源、先进要素和高端人才,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新技术、精细化工、海洋食品加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港口物流等产业,建设综合贸易集散地、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区。以河北滦南南堡嘴东省级湿地公园和滦南南堡嘴东候鸟栖息地为基础,发展湿地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等生态文化旅游产业。
南堡经济开发区。围绕“大盐场、大碱厂、大港口、大盐田”,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构建以海洋化工为特色,上游海盐生产、中游“两碱一化”(纯碱、烧碱、化纤)、下游氯气利用的盐碱化工产业链条,加快装备升级、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建设海洋化工循环产业基地。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重点发展海洋石油化工、煤化工、海洋盐化工、合成材料等产业,形成以石油炼化、PVC、TDI、合成氨、尿素、烧碱为龙头骨干产品的石油化工产业链。西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建设高端原料药及中间体、医药制剂、现代中药及医药关联行业(包括药包材、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产业生态系统,形成石油化工、煤化工、海洋盐化工、氢元素和氯元素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
南大港产业园区。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发展海洋石油加工、石化物流、先进制造业、海洋生物工程、新材料及应用技术、新能源及高效节能技术、生物环境保护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等,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支撑的特色工业体系。以南大港湿地为基础,发展滨海生态旅游、亲子研学、休闲观光、户外运动、康体养生等现代服务业,打造环渤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五、打造竞争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聚焦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快海洋产业延链拓链补链强链,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加快海洋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发展向链条高端延伸,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扩能提质
1.海洋装备制造业
围绕服务海上石油钻井平台、港口深水航道、防波堤、跨海桥隧、海底线路管道、人工岛、海上城市等重大海洋建设工程,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开发系列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打造全国重要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基地。支持省内企业与大型设备制造厂家联合研发智能化港口作业机械设备,培育智能化港口作业机械一体化研发、设计、制造产业链条。推进山船重工海上平台项目建设,探索海警用、旅游用、运输用等多种类海上平台产品研发。突破海洋设施腐蚀防护技术,建设海洋防腐蚀材料研发、生产、施工一体化产业基地。推动实施海陆油气开发超高压井用集成管束、海底电缆、防井喷装置等一批海洋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支持发展深海探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装备及其关键系统和专用设备,推动深海空间站的开发和工程化。鼓励发展散货装卸机械、船厂用重型龙门起重机械、大型起重船机等临港机械装备。适应高集成、多平台、数字化海洋仪器设备发展趋势,加快研发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海洋环境监测、海洋通信与导航等新型技术设备。鼓励发展围填海及航道疏浚工程成套装备,推动发展新型防波堤结构、码头建设、吹填软基加固、防波堤快速加固等海洋工程技术和大型化、环保型疏浚装备。
2.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
以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滦南(北京)大健康产业园、沧州华晨药业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园等为依托,引进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类优质企业、优质项目,培养引进一批海洋生物医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开发一批防治重大疾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创新药物、新型海洋生物制品。鼓励省外国家级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研发外包机构、生产企业到沿海地区集聚。加强海洋生物资源挖掘、筛选,鼓励与国内外著名海洋药物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展抗肿瘤、抗病毒、抗菌等海洋创新药物研发。支持利用生物提取、合成和基因工程等技术,发展以海洋生物提取的壳聚糖、海藻多糖、胶原蛋白为主的可降解医用生物材料和高分子材料。
3.海水利用业
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和提高产业化水平为抓手,全面推进海水规模化利用。支持沿海地区将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补充水源、市政新增供水和重要应急备用水源,纳入区域水源规划和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海淡水在水资源配置中的比例。支持唐山市、沧州渤海新区推进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开展海淡水规模化供水、运营管理、政策机制等集成示范。推广利用海淡水作为锅炉补水、工艺用水、“点对点”直供企业用水等先进经验,扩大工业园区海淡水利用规模。
加强曹妃甸海水淡化工程研究中心、沧州渤海新区海水淡化与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支持开展超大型膜法、热法脱盐和浓盐水高值化利用科技创新,优化海水淡化工艺,提升技术集成水平,降低海水淡化成本。鼓励研发反渗透膜组件、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推动聚砜、无纺布等关键基础原材料以及海水淡化绿色处理、新型药剂、贵稀金属及高附加值资源提取、纳滤及其他新型分离膜等技术研究。合理引导企业开展海水直流冷却和循环冷却利用,培育浓盐水养殖、耐盐作物品种选育栽培等产业。
4.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业
支持海洋清洁能源与海水淡化、深远海养殖、油气平台、海洋观测等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海水氢能源开发利用。完善风电价格政策,创新补贴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全面落地。
专栏1 海洋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
海洋盐业。沧州临港晶山盐业10万吨粉洗干项目、唐山三友盐化海盐结晶池自动化改造项目、唐山三友盐化海盐蒸发自动化改造项目。 海水利用业。唐山沿海地区海水淡化工程、沧州中铁装备海水淡化工程项目。 海洋船舶工业。圣蓝游艇制造产业园项目、耀华集团玻璃钢无人艇项目。 海洋化工业。华润电力曹妃甸制氢项目,中海油中捷石化、中石化沧炼及鑫海化工合作建设化工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北戴河新区鸿宇制药镇痛、戒毒新药注射液项目(河豚毒素)。 |
(二)加快传统优势海洋产业深度转型
1.海洋渔业
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严格控制近海捕捞,积极发展远海远洋渔业,有序发展海水生态健康增殖业,提升海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推动海洋渔业提质增效。加大渔业资源修复力度,持续开展近海渔业增殖放流,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构建海洋牧场碳汇能力评估体系,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总数达到20个以上。规范滩涂与近海海水养殖,清理违规占用海养殖行为。因地制宜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发展对虾、海参、扇贝、河豚、鲆鲽等优势水产品种。健全水产原种保护、良种培育及扩繁研究体系,推动建设水产原良种场和良种繁育基地,到2025年,基本建成省级水产种质资源库,特色种质资源实现应保尽保。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降低水产养殖疫病风险。探索发展低碳渔业。培育壮大水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体系。改造提升沿海渔业示范区基地,完善渔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渔港经济区,推动发展涉渔贸易、加工、物流、休闲观光等产业,推动实现“依港管渔、依港促安、依港兴业、依港兴城”。
专栏2 现代海洋渔业项目 |
国家海洋牧场建设工程。推动以人工鱼礁投放为主,以底播增殖、人工增殖放流为辅的海洋牧场创建深入开展。2025年,全省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达到20个以上。 水产种业提升工程。完善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加强海参、对虾、扇贝、河豚、鲆鲽等优势主导品种育种创新,保护保存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等特有原种资源,建设水产原良种场和种质资源场,开展优势主导特色品种保种培育、提纯复壮和扩繁。 增殖放流工程。在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实施公益性增殖放流,放流中国对虾、褐牙鲆、三疣梭子蟹、毛蚶等水生生物苗种,突出渔业碳汇功能,促进曹妃甸以东至秦皇岛海域海珍品底播区、曹妃甸以西至沧州海域大宗贝类底播区形成规模,提升水域生态系统功能。 沿海渔港群建设工程。立足加强渔港建设,补齐渔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渔业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智慧渔港,筑牢安全第一防线。推动形成以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为核心,二级及以下渔港为补充的沿海渔港经济区,将渔港经济区建设成为沿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基地、防灾减灾的重要屏障、现代渔业管理的重要支撑和特色城镇建设的重要载体。到2025年,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1个,现代化提升改造渔港12个以上。 |
2.海洋盐业
建立健全盐田保护制度,探索划定基本盐田保护区,保障原盐生产有序开展。加大盐田技改力度,支持塑苫池向大浮卷池的升级换代,推广盐田生产全机械化操作技术,提升盐田产出效率。鼓励海水淡化浓盐水综合利用,引导海水淡化与原盐生产相结合,提高海水淡化浓盐水利用比例。细分海盐消费市场,开发高附加值盐业产品,推动原盐生产加工精细化、高端化。强化海盐品牌宣传,扩大盐业品牌影响力。鼓励大型盐业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盐场(厂),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新型制盐和盐化工结合,推动饱和卤水工厂化制盐和制盐废液综合利用。探索开展盐田生物养殖,支持发展盐田观光、垂钓、制盐工业游等海洋盐业旅游项目,提升盐田综合效益。
3.海洋船舶业
巩固提升修造船研发生产水平,推动修船、造船和特种船舶并举发展,建设山海关修造船综合基地。培育引进高端整船项目,发展大型工程船、液化天然气船、高档化学品船、海洋风车安装船、远洋渔船、中高档游艇游轮、公务执法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支持船舶分段制造及舱盖、船用阀门、电缆、电子仪表、通讯导航、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等配套设施研发和制造,延伸拓展产业链条。依托首钢、河钢邯钢基地、盐山管道基地,发展船用钢板、钢材、管材等船舶材料。通过项目合作、自主研发等方式,引进一批造船配套设备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设计制造核心技术,提升船舶制造研发创新能力。落实军民融合战略,支持无人平台、无人艇、水下机器人研发与制造。鼓励发展防务类舰船修理与制造。
4.海洋化工业
发挥海洋盐业基础资源优势,以南堡经济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持续做大纯碱、烧碱规模,延伸有机氯、氯酸盐、聚氯乙烯等产业链,加快含氯中间体、新型制冷剂等氯碱深加工产品和氢、溴等新产品开发,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工艺装备提升和产品升级,支持采用重碱离心机二次过滤重碱技术、新型变换气制碱技术等进行改造升级。加强浓盐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重点突破浓海水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的国产化关键材料、装备和成套技术,发展浓海水制盐、提钾、提溴,加快锂镁分离提取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探索碱渣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形成海水淡化、海水冷却和浓海水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建立浓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曹妃甸区、渤海新区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高值化提升。
5.海洋油气业
统筹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实施老油田采收率提升等专项工程,加强油气开采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开采技术应用,推动渤海湾石油产量稳步增长。按照炼化一体化发展模式建设曹妃甸大型石化基地,以“减油增化”为着力点推进渤海新区临港石化基地建设,加快石化产业向沿海集聚。推动曹妃甸原油、成品油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基地建设。支持渤海新区建设合成化工新材料基地。承接海洋石油化工上下游产业项目,引进液化天然气(LNG)关键技术及核心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重油制芳烃、乙醇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推动石油化工产业链条化、集群化、产业化发展。鼓励发展合成橡胶、合成树脂、车用聚丙乙烯树脂、聚甲醛等高端化工产品。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支持海上石油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三)促进现代海洋服务业创新发展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环境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海洋服务业规模和水平,提升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1.海洋交通运输服务业
发挥“一带一路”重要战略支点和节点的作用,优化港口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集群,推动海洋交通运输业加速发展。
统筹港口功能布局。实施港口转型升级工程,优化省内港口资源,提升港口基础设施和资源利用效能,共同建设津冀沿海世界级港口群。秦皇岛港立足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定位,调整港口功能结构,建设集装箱码头和邮轮码头,发展旅游、进出口贸易、融资租赁、大数据等产业,打造国际一流旅游港和现代综合贸易港。唐山港发挥深水大港优势,围绕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的定位,打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能源原材料主枢纽港、综合贸易大港和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桥头堡。黄骅港在巩固国家煤炭运输大通道基础上,提高集装箱运量,打造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和雄安新区及中西部腹地便捷出海口。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集疏运体系,谋划建设雄安新区到黄骅港快速通道。推进港区铁路系统改造升级,畅通港区对外骨干路网衔接,打通港口运输“最后一公里”。加快集疏港铁路、干线公路建设,打造陆海双向物流通道。拓展海铁联运亚欧大陆桥功能,发展港、铁、航、陆多式联运,提升港口集疏运综合运输效率。巩固日韩集装箱外贸航线,挖掘唐山港-日本关东、唐山港-日本关西、唐山港-韩国釜山、秦皇岛-韩国仁川、秦皇岛-日本关东等航线潜力,积极拓展东南亚航线。推进韩国-秦皇岛港-蒙古国、韩国仁川-唐山港-蒙古国乌兰巴托等中亚班列常态化运行。完善北戴河机场口岸功能,拓展俄罗斯国际包机业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深化与重要节点城市共建港口联盟和空港联盟,将河北港口打造成连接中蒙俄、中欧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陆海贸易重要节点。加快内陆港、海外仓布局,完善保税、交易、金融等贸易服务功能,扩大港口运输服务辐射范围。
发展港口物流服务。依托秦皇岛、唐山、沧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持续拓展港口对腹地辐射区的货物集散、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监管等物流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功能。推动港口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电子口岸和大宗商品交易等平台建设,培育壮大煤炭、铁矿石、石化、建材、汽车及零部件、水果、粮油、皮草等一批交易中心或价格指数发布中心。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船务公司及船代、货代公司合作,扩大我省注册运营的船队规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化合作,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物流一体化新生态。大力导入电商新业态,鼓励跨境电商发展。
发挥海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和管道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集聚优势,加大港口后服务业招商力度,发展保税燃料油调配、船舶交易、船舶经济和管理、航运咨询、船舶检验等现代航运业务,引进供应链管理、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等大型总部企业,全力推动港口后服务业发展。
2.滨海旅游业
发挥渤海湾山海相依、文化深厚、生态优越的资源优势,统筹秦唐沧三地旅游资源开发、设施配套和市场开拓,大力发展帆船、帆板、游艇、海钓等海上运动休闲旅游项目,积极培育滨海温泉康体疗养、葡萄酒庄等高端休闲度假业态,打造滨海旅游带。加快滨海风景道、海上旅游航线建设,推动山海关长城文化体验、北戴河休疗度假、黄金海岸四季旅游、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渤海湿地休闲、渤海新区沙滩狂欢等特色旅游区建设,发展高品质滨海旅游度假产品,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
鼓励沿海地区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及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创建,重点打造“秦皇山海康养旅游区”“唐山湾国际海岛旅游区”和“沧州运河武术杂技旅游区”,促进滨海旅游向内地延伸、向海洋进取、向海岛深入。秦皇岛依托京津冀创新资源优势,以建设国际邮轮港为引擎,发展邮轮游艇、康养度假、海洋旅游、海洋体育赛事、长城文化体验、葡萄酒庄等产业,特色化发展海洋经济。唐山市以唐山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发展滨海旅游、湿地观光、海岛休闲、海上运动、工业观光等产业。沧州市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契机,积极建设滨海生态休闲旅游带,发展湿地观光、盐业科普、武术杂技、温泉度假等产业。
挖掘海洋文化资源,加大海洋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海洋文化生态保护区、博物馆等建设,强化老龙头、秦皇求仙入海处、歧口炮台等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保护。推动实施海洋文化精品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海洋数字创意、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海洋文化创意与旅游、渔业等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3 滨海旅游景区与重点项目 |
滨海旅游度假区。秦皇岛北戴河滨海旅游度假区、唐山国际旅游岛旅游度假区、南大港湿地休闲度假区、沧州滨海旅游度假区(黄骅港城区)。 滨海旅游休闲项目。北戴河国际康养旅游中心、秦皇岛国际邮轮港、渔岛温泉度假区、北戴河新区葡萄岛旅游综合体、唐山国际旅游岛中南旅游娱乐城、大钊故里红色旅游小镇(大黑坨村)、曹妃甸多玛乐园、曹妃湖康养度假区、南大港湿地景区、南大港生态旅游度假区、渤海新区沧海文化风景区等。 滨海旅游休闲线路。开发“秦皇岛-唐山-沧州”旅游线路,串联山海关、北戴河滨海旅游度假区、新澳海底世界、乐岛海洋王国、南戴河国际娱乐中心、唐山国际旅游岛、南大港湿地、沧海文化风景区等景区。 |
3.海洋信息服务业
促进海洋产业数字化发展,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在海洋产业中的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加强海洋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重点海洋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港口、智慧旅游等,培育海洋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大海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应用,推动海洋港口信息服务、海洋科技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服务等高端海洋服务业发展,打造海洋综合服务平台、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培育海洋信息服务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信息服务企业向海洋信息服务领域拓展。加快海洋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开放的物流信息和交易平台,实现港口、海关、海事、航运等信息资源共享。完善物流市场信息平台系统信息发布、交易匹配、合同签订、支付结算、信用评价、整体物流等解决方案,健全交易、金融、监督“三合一”物流平台架构。完善电子口岸物流环境,加快推进建立区域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港口、航运、物流、监管等综合信息共享和应用体系。鼓励科技信息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推动海洋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咨询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的社会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海洋服务业发展。
4.海洋环境服务业
以美丽海湾建设为契机,以北戴河近岸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为引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相关技术研究及应用,培育发展岸线整治、近海生态修复、河口资源保护、沿海防护林建设、滩涂生态涵养、海洋环境监测保护修复等相关工程设计和技术研发服务业。加快发展洁净产品生产技术、环境工程与技术咨询、环保科技推广、环境信息服务等环保中介服务。
六、构建富有活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坚持创新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海洋产业集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一)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
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力量整合。统筹省内外优势资源力量,加强涉海重大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秦皇岛、唐山、沧州设立涉海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全省海洋科技研发能力。支持国家涉海科研院所、涉海央企和涉海民营领军企业来冀合作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试验平台、新型中试和产业化基地,开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鼓励沿海开发区规划建设专业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涉海众创空间,打造各具特色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推进海洋科技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实施引陆下海工程,推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创新技术和成果应用于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强化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资金和人才等一体化配置,增强陆海协同创新能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冀工程”“巨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引进、培养面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前沿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创新团队。开辟内陆人才向海快速通道,健全海洋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海洋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支持省内高校优化专业设置,鼓励引进海洋类高层次人才,加快海洋相关学科发展,提升海洋人才学历教育层次。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海洋相关在职教育和行业培训。
(二)开展核心关键海洋技术攻关
组织开展重大海洋科技攻关。强化海洋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聚焦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化工、海洋新能源等开展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的海洋创新成果,带动相关上下游企业加速集聚、加快发展。聚焦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优化配置、海洋信息化、蓝色碳汇等领域,开展海洋灾害预警报、海洋环境容量、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修复、海域空间资源利用、海洋环境立体监测、海洋大数据分析、蓝碳增汇等关键技术研究。
加强海洋基础性、战略性技术储备。鼓励省内高校、涉海科研院所发挥学科优势,开展海洋物理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学等基础科学研究。加大原始创新投入,聚焦海洋先进装备、生物技术、生命健康、清洁能源、新材料开发、蓝碳等科技前沿,实施科技专项,部署前沿性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构建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技术储备优势。
加快海洋应用技术研发推广。推进超疏海水功能涂层的制备方法、处理工艺研究,研发低成本、可循环使用、可回收污油的高性能吸油材料,提升海洋环境治理技术装备水平。重点开展渤海湾陆源入海污染物监控、海洋卫星遥感监测、近海多参数全水深剖面观测、海底观测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开发海洋生态灾害多源遥感监测预警技术及关键陆源入海污染物智能监控预警平台,提升渤海湾近海生态监测预警能力。开展浓海水制盐用单价离子选择性交换膜制备技术研发,推动海水淡化制盐交换膜规模化生产工艺国产化。
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以海洋生物科技、海水淡化科技为引领,逐步构建市场导向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打通创新与产业化应用之间的通道。加强海洋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与经营管理制度建设。支持社会资本组建技术推广中介组织。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开展与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交流、技术评估、技术转让等活动。鼓励海洋勘测设计、海域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推动海洋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支持创新型涉海企业发展
培育壮大创新型涉海企业。加大涉海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扶持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涉海龙头企业。支持传统涉海企业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大力培育细分市场占有率高、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专精特新涉海中小企业。
提升涉海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在海洋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加快海洋科技、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涉海企业集聚。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校企合作,支持涉海企业牵头组建海洋科研团队,承担国家、省重大海洋科技项目。加大科技、金融等支持涉海企业创新力度,激发涉海企业创新活力。
七、维护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海洋空间资源利用管控,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海陆污染综合防治,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海洋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与确权登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水面、水体、海床、底土等海洋资源调查,摸清海洋资源“家底”,构建海洋资源基础信息平台。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动态监管,开展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系统评估。落实海洋资源产权制度,实施海域统一确权登记。
严格用海产业活动的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加强行业用海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海域开发规模和强度。提高各类海洋产业节约集约用海标准,严格限制低水平、同质化、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准入。规范养殖用海管理,积极探索海域立体综合利用模式,鼓励深水综合增养殖,探索推进浴场、海上娱乐、开放式养殖等活动与海底管线等海底设施分层用海,探索渔业养殖与风电立体发展新模式。支持海洋牧场、海洋旅游等兼容用海、融合发展。
推进临海产业园区资源要素高效利用。优化临海产业园区布局,推进临海产业向园区集中。引导海洋装备制造企业向临港装备制造基地集聚。严格管控港口改扩建用地用海,严禁占多用少、占而不用,合理布局沿海LNG项目,节约集约布局码头和接收站,提高港口综合利用效率。
(二)强化海洋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陆海污染协同治理。深入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巩固渤海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治理成效,集中实施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拓展入海污染物控制范围,进一步控制污染源总氮总磷排放。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治理,因地制宜制定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间表、路线图和分类整治要求,按期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持续巩固深化全省入海河流水质消劣成效,强化入海河流监测考核体系,采取河道清淤、人工净化、建设潜流湿地等措施,对石河、排洪河、新开河、戴河等入海河流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入海河流水环境质量。实施入海河流全流域治理,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到2025年,全面消除河流入海断面劣V类水质,实现入海河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8%,主要河口生态系统消除不健康状态。
推动工业、城镇污染源精准防治。加强沿海、沿河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区等重点陆源污染控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环境准入。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推动工业园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实施沿海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推动沿海建制镇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广污泥集中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方式,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中水利用效率。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改善河渠池塘水体环境质量。到2025年,沿海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流域排放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沿海村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沿海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
加强港口污染、海洋垃圾治理。强化海洋垃圾污染陆海协同防治,将绿色岸电、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一纳入沿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升港口、船舶污染处置能力。加快秦皇岛港转型升级,改造完善码头环保设施,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与处理设施建设,配齐垃圾收集、转运等污染防治设施。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以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深入实施海洋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海上环卫”工作机制,提升滨海旅游区、沿海村镇等重点区域海洋垃圾清理、打捞、分类处置能力。开展海洋塑料垃圾污染排查和微塑料垃圾专项调查,治理海洋微塑料污染。
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对沿海环境风险较大行业、海上生产设施等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沿海工业园区、企业及周边水域、海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环境风险临近区域环境监测和定期巡查,防范溢油、危险品泄露等重大环境风险。
专栏4 河北省海洋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工程。对唐山市入海排污口开展溯源整治,有序推动秦皇岛市、沧州市入海排污口的监测、溯源整治,确保全省海域沿岸无不合理或非法入海排污口设置。 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采取人工净化、建设潜流湿地、河道清淤等措施,对石河、排洪河、人造河、新开河、戴河、大清河、稻子河、老米河及一排干等入海河流实施综合整治,提升河流水质。 入海河流流域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改造工程。实施秦皇岛第一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山海关污水处理厂,唐山滦南县北河新区污水处理厂、乐亭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丰南惠众及丰南瑞源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改造工程。 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新开口一级渔港、大蒲河渔港、新开河渔港、卸粮口渔港、洋河口渔港环境综合整治。 绿色港口建设工程。沿海港口建设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及预处理设施,为靠港船舶提供正常的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 |
(三)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强化海洋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建立健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网络体系,促进海洋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执行休禁渔制度,落实渔船“双控”、捕捞许可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推动实现近岸海域捕捞产能负增长。实施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工程,加大“三场一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强国家保护动物、候鸟栖息地、迁徙路线保护。严格控制损害生物资源环境的开发活动,加强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曹妃甸南堡湿地、沧州南大港湿地等重要区域保护建设管理。将海草床等重要生态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或自然保护地管理。
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以秦皇岛北部湾区、秦皇岛湾、沧州南部湾区黄骅港区域为重点,大力推进实施“美丽海湾”的保护与建设工作,到2025年“美丽海湾”建成岸线长度占全省岸线长度的四分之一以上。落实国家对海岸带生态修复的政策,通过环境综合整治、退养还海、清淤疏浚、海草床构建等措施,逐步恢复海湾生态功能。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岸线整治修复、滨海湿地修复、填海区域生态功能提升等多种措施,修复恢复围填海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实施龙岛海域海草床保护恢复工程。开展河口生态修复专项行动,有效恢复南排河口、滦河口、七里海湿地生态功能,建设河北乐亭滦河口省级湿地公园。推进石河南岛生态岛建设,提升岛体抗侵蚀能力和沙滩质量。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工程,通过增殖放流、海洋牧场、人工鱼礁、海底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恢复海洋生态自我平衡功能。加强海域、海岛、海岸线受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退养还滩、退围还海,恢复自然岸线,修复芦苇、碱蓬等湿地植被,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提升蓝色碳汇能力。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海洋碳汇研究,发展蓝色碳汇产业,推动海洋经济包容性增长。实施沿海地区和近岸海域“蓝碳”本底资源调查,摸清生态系统“蓝碳”资源状况。鼓励开展溶解度泵海洋固碳、生物泵海洋固碳、微型生物泵海洋固碳等基础理论研究。开展海草床、盐沼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海洋领域基础数据。合理布局海洋碳汇生态系统,加强滨海湿地、盐沼、海草床等保护、修复,持续扩增“蓝碳”资源碳汇能力。
完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机制。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采用遥感监测、现场调查、野外长期监控等多种手段,对海岸线、海湾、河口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关键海洋物种分布区进行监测监控,定期评估重点区域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大对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常态化监管,禁止任何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开发利用活动。开展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反馈与问责机制。到2025年,全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纳入常态化监控。
专栏5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 |
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工程。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机制。在秦皇岛、唐山、沧州增殖放流海洋生物15亿单位,新建国家级海洋牧场2个以上,养护重要渔业品种,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开展滦南湿地生物调查,保护底栖生物多样性。 生态系统恢复修复工程。实施七里海湿地、滦河口湿地修复保护工程和冯家堡北段海堤整治修复建设、退养还滩工程。实施石河南岛生态建设、唐山湾祥云岛岸滩修复保护工程、滦南湿地修复保护、龙岛海草床修复保护、海兴湿地保护恢复、渤海新区围填海整治修复工程。 “净海净滩”工程。实施秦皇岛天使湾岸线、金沙湾及大蒲河口区岸线、昌黎黄金海岸旅游区综合岸线修复整治工程和唐山国际旅游岛唐山祥云岛北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立健全北戴河新区“海上环卫”制度,对昌黎黄金海岸旅游区岸线实施常态化保洁。 美丽海湾建设工程。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到2025年,建成秦皇岛北部湾区、秦皇岛湾、沧州南部湾区黄骅港区域等美丽海湾。 |
(四)推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增强优质海洋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严格保护海洋生态产品生产环境,增强海洋生态技术保障能力,加快海洋生态修复、节能减排、智能化制造技术等推广应用,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大海洋绿色技术创新,打通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通道,延伸海洋生态产品产业链。完善海洋生态治理体系,增强海洋生态产品服务能力。
探索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开展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蓝色碳汇核算与交易研究。综合考虑海洋生态产品类型、保护开发成本、市场需求等,试算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评估海洋生态资产价值,为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绩效评估考核等提供基础支撑。创新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多元化价值实现方式。积极参与国家排污权交易、海水淡化参与水权交易、蓝色碳汇交易等指标产权交易市场。
推进海洋生态补偿。坚持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益原则,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纵向海洋生态补偿政策。采取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推动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与海域之间建立多元化横向补偿机制。
(五)推广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
推进海洋产业低碳发展。加快绿色港口建设,鼓励新增和更换港区作业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海洋服务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对海洋化工等高耗能产业实行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海洋清洁能源。
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实施海洋油气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海洋固废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采用绿色船舶技术,推动船舶设计、制造、应用、报废回收的全周期管理。鼓励海洋化工企业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动海洋化工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绿色化。支持海洋产业绿色技术、材料、设备研发应用,鼓励发展海洋绿色环保产业。
支持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集成技术拓展,推广“发电-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土地节约整理-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循环模式。优化海洋盐业与盐化工生产工艺,推动“海水制盐-提溴-制碱”循环产业链建设。
八、塑造开放共赢的海洋经济合作局面
发挥区位资源优势,搭建对外开放合作承接平台,深化与京津海洋开发合作,提升对内陆腹地辐射带动能力,打造“一带一路”北方重要节点和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
(一)搭建对外开放合作承接平台
加快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发挥天然深水大港优势,发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港航服务、能源储配、国际贸易、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国际能源储配贸易,开展矿石混配和不同税号下保税油品混兑调和业务。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设立国际船舶备件供船公共平台和设备翻新中心等。探索“自贸+综保+跨境电商”新模式,拓展矿石混配、能源储配及钢铁、木材等大宗商品交易,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水平,打造总量万亿级、税收百亿元的国际商贸物流产业集群,建设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
持续推进秦皇岛加拿大泰瑞斯工业园区、姆巴莱工业园区等境外园区和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打造一批国家和地区产业合作、企业聚集发展新平台和对外投资载体。进一步做大做强各类开发区,加快临港物流产业园区、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园等产业新平台建设,全力推进黄骅港综合保税区获批,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增强吸引外商投资合作的平台功能。提高开发区聚集产业外向度,扩大外贸规模。实施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区和滦南保利国际物流产业园建设,打造河北对外开放“新窗口”。
(二)深化京津冀海洋开发合作
全面深化与京津在海洋领域合作,加快培育一批京津冀海洋产业合作发展平台、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承接京津产业项目转移。推进北京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天津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等平台建设,加快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海水利用等产业发展。鼓励京津骨干企业、涉海央企参与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共同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海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
(三)提升对内陆腹地辐射带动力
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港口与北京、雄安等京津冀腹地互动发展,提升港口功能向内陆腹地辐射能力。加强与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廊坊综合保税区、辛集保税物流中心、武安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对接,促进内陆外贸经河北沿海港口出口。加强与内蒙、山西、河南等内陆腹地联络互动,推进新能源、原材料、制成品等产业向沿海工业园区集聚。借助港口资源优势,加强与内陆地区合作,建设一批无水港、内陆港。
(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全方位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借助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秦皇岛综合保税区、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优势,建立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一体化通关物流体系,打造中国北方“一带一路”重要出海口。以唐山港为出海口,畅通至二连浩特口岸综合运输大通道;以秦皇岛港为出海口,畅通中蒙韩国际物流通道;以黄骅港为出海口,构建“沧-石-新-欧”国际综合物流通道。加强曹妃甸-乌兰巴托-安特卫普、黄骅-新疆-杜伊斯堡等国际货运班列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班列频次,逐步实现中欧中亚班列常态化运行。
加快推进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持续办好“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暨进口商品博览会。加强与亚洲其他国家在能源、石化、钢铁、建材等领域的合作,深化与非洲、澳洲、拉美在大宗商品和基础原材料领域合作。
九、建立支撑有力的海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一)完善涉海交通设施
港口码头。优化港口布局,调整港口结构,统筹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加快集装箱、散杂货、油气及液体化工等码头建设和改造。秦皇岛港谋划建设邮轮码头改造工程等项目,唐山港、黄骅港实施煤炭、矿石、原油、LNG、集装箱、液体化工码头等项目建设,完善铁矿石、油品、集装箱、粮食、滚装运输功能。
公路交通。加快推进赤峰至曹妃甸公路(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工程,实施秦唐高速公路、S323姜各庄至玉田公路等,加密综合交通网络,健全港口与腹地公路集疏运体系,畅通出海通道。对接雄安新区规划,谋划建设雄安新区至黄骅港公路,打造雄安新区便捷高效出海口。
轨道交通。完善陆海双向物流通道,加快黄大铁路和京唐、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工程建设,开展环渤海城际铁路、津承城际铁路、遵曹城际铁路、汉曹铁路、唐曹铁路东延、承秦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建设雄沧港铁路、迁青铁路、承秦铁路、秦皇岛地方铁路北延、津沧铁路、张家口至保定至黄骅港等铁路项目。推进邯黄铁路与京沪铁路互联互通、立体交叉,提升邯黄铁路运输效能。完善港区内铁路连接线和站场布点,推进朔黄、邯黄、沧港铁路的互联互通,围绕朔黄铁路沿线、邯黄铁路延伸线“两线”,利用朔黄铁路反向运输模式,支持西北地区所需货物通过黄骅港上水。加强港内铁路支线与港外铁路干线的对接,提升港内铁路接卸能力。
沿海机场。推动沧州机场开工建设,实施秦皇岛机场改扩建、中捷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
(二)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海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智慧化赋能。在国家统筹规划下,全力支持海洋系列卫星、全球海上立体观测网、海底光缆电缆系统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面向海上重大需求,依托有条件的岛礁、海上平台等布局4G/5G移动通信基站及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卫星通信网络建设,鼓励商渔船安装使用北斗导航、海上宽带等设备,在严防商船碰撞、海上救援和服务保障等领域积极开展应用。
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实施,以近岸海域为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海洋环境、海洋装备、涉海活动等有机融合。加快海洋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渔业、智能制造、智慧港口、智慧航运等“智能+海洋产业”。加强无人航行器、智能观测机器人、无人观测艇等应用,完善海洋信息采集与传输体系,提升大范围海域感知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建立海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促进海洋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三)优化沿海能源供给
能源开发。统筹推进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发。支持滩涂光伏电站发展,鼓励发展渔光互补、渔能融合电站。实施沿海煤改气、地源热泵、集中供热、光热+等供热改造。
能源储运。加快完善石油和天然气储备体系,推进中俄东线南段(河北段)及秦丰沿海输气管道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油气储运项目,扩大油气储备规模。适时启动唐山LNG第二码头工程、京唐港LNG项目、黄骅港LNG码头工程,完善油气输送管网。持续推进沿海特高压通道和主干电网建设工程。研究出台港口岸电扶持政策,推动新改建非危险品码头同步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实施新一轮城乡电网改造升级。推进能源储运设施智能化、集成化。
(四)强化沿海水源保障
实施石河-引青济秦供水管线联通工程、昌黎县滦河引水工程等项目,构建以现有河、湖、库为骨干,外来水、淡化海水为补充的沿海水资源保障体系。合理分配地表水资源,提升沿海重点区域供水保障能力。鼓励淡化海水、中水等水资源利用。
(五)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临海防潮堤和入海河道防潮堤建设,强化侵蚀岸段防护堤坝和挡潮闸加固除险。支持建设沿海防波防潮景观一体观光带。完善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业务平台,增强预警预报能力。推动岸基、海上平台、浮标、航空遥感等观测站点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秦皇岛、唐山、沧州海上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动救援设备智能化升级,进一步提高海上救援效率。
十、打造协同高效的海洋经济政策体系
加大财政、金融、用海用地等政策支持,强化要素集聚能力,推动海洋产业转型跨越,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
(一)财政政策
统筹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沿海地区海洋产业发展。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沿海地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大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优势产业及重大海洋科技专项、海洋科技人才引进培养的支持力度。落实好沿海港口集装箱发展支持政策。统筹河北省质量资助激励资金,对新获得国家级度假区、5A旅游景区的经营单位予以奖励。完善海水淡化综合利用水价政策、电价政策、金融政策,进一步落实免收需量(容量电费)、企业所得税抵免等优惠政策。
(二)金融政策
发挥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落实《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沿海地区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沿海经济带发展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多种形式满足海洋产业资金需求。鼓励银行机构设立服务海洋经济的专门部门,为海洋产业融资需求提供专业化服务。探索发行“蓝色债券”,鼓励和支持沿海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等筹集资金。鼓励河北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海洋产业发展项目,扶持带动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海洋渔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完善涉海保险机制,推动构建渔业互助保险、海洋巨灾保险等特色涉海保险保障体系。
(三)用地用海政策
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加快解决沧州渤海新区等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创新用地用海政策,保障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用地用海需求。对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等“蓝色经济”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积极安排建设用地指标。“蓝色经济区”各类产业用地(房地产业用地除外)可以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盘活存量围填海资源,组织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用海预审和用海审批,做好重点项目用海服务保障,保障航道、锚地、海洋环保、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用海需要。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实施“增存挂钩”机制,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提高土地利用质量效益。推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发挥好市场在海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四)开放政策
加大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在通关模式、监管方式、金融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先行先试的力度。在北戴河新区复制推广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形成一批政策创新成果。争取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支持,加快推进黄骅港综合保税区申请等相关工作。全面取消海运提单换单环节,简化免予CCC认证证明工作流程,推进进出口许可证网上审批,推进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
十一、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海洋经济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强化相关涉海管理部门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综合管理等重大事项上的沟通、协调与联通。沿海市县要依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完善体制机制
创新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海洋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水平。建立重点涉海企业联系制度,支持有序组建涉海行业协会、商会或产业联盟,形成多方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支持建设一批重大海洋经济项目,注重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大海洋基础设施等项目投资比例,推动重大项目向沿海市县倾斜。
(三)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资源要素支撑,统筹土地、海域资源,做好用地用海保障。完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强化财政、金融、人才、产业、区域、公共服务等政策的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开展监测评估
健全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加强海洋经济运行分析和海洋经济重大问题研究,提升海洋经济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适时调整规划目标任务。加强海洋经济政策宣传,准确解读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畅通公众意见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