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2189234/2015-00205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 文号 | 2189234/2015-00205 |
发布日期 | 2015-02-12 | 主题词 |
冀国土资发〔2015〕3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定州市、辛集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冀国土资办发〔2011〕1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意见》(冀法〔2014〕2号),对2014年12月31日前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9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二、201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再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据;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适用原来的政策规定。
附: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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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国土资发〔2015〕3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定州市、辛集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冀国土资办发〔2011〕1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意见》(冀法〔2014〕2号),对2014年12月31日前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9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二、201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再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据;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适用原来的政策规定。
附: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