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46号建议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 索引号 | 2189234/2022-04833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主题词 |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46号建议的答复
冀自然资函﹝2022﹞232号
庞连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殡葬服务设施是城乡服务设施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设施,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主动对接服务,积极做好殡葬设施建设涉及的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
2018年,配合省民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2021年,配合省民政厅制发通知,联合在全省部署编制《河北省殡葬服务设施规划(2021—2035)》工作,要求合理规划殡葬设施建设布局,确保殡葬服务功能完善,覆盖全域。目前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议稿)已基本成熟,正在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
二、强化规划衔接
制发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明确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确定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要加强与殡葬服务设施规划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对接,统筹做好设施用地布局保障;将民政部门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充分征求民政部门等成员单位意见。
三、做好用地保障
指导各地对殡葬服务设施用地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设施布局选址要求,涉及土地转用征收审批的,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省民政厅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河北省殡葬服务设施规划(2021—2035)》出台。指导各地做好殡葬服务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工作,统筹确定项目用地规划布局,并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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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46号建议的答复
冀自然资函﹝2022﹞232号
庞连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殡葬服务设施是城乡服务设施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设施,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主动对接服务,积极做好殡葬设施建设涉及的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
2018年,配合省民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2021年,配合省民政厅制发通知,联合在全省部署编制《河北省殡葬服务设施规划(2021—2035)》工作,要求合理规划殡葬设施建设布局,确保殡葬服务功能完善,覆盖全域。目前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议稿)已基本成熟,正在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
二、强化规划衔接
制发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明确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确定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要加强与殡葬服务设施规划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对接,统筹做好设施用地布局保障;将民政部门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充分征求民政部门等成员单位意见。
三、做好用地保障
指导各地对殡葬服务设施用地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设施布局选址要求,涉及土地转用征收审批的,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省民政厅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河北省殡葬服务设施规划(2021—2035)》出台。指导各地做好殡葬服务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工作,统筹确定项目用地规划布局,并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