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910号建议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综合处 | 索引号 | 2189234/2020-01531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主题词 |
关于本地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商黎英
(省人大代表,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一、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设备紧缺
威县现有口罩生产企业1家,正在办理手续3家,着力打造口罩生产全产业链,但目前面临熔喷板紧缺问题。以我县轩邦无纺布公司为例,现有2条无纺布生产线,目前企业将其中一条改造成熔喷布生产线,日产量可保障150万只口罩需求,但因熔喷板紧缺且市场采购困难,迟迟不能开工生产。据了解熔喷板只有江苏常州生产。
意见建议:将涉及防疫物资生产的原料和设备,比如熔喷板等纳入全省统一采购计划,以省工信厅名义向原产省份工信厅发函,根据需求数量全省统一采购。
二、土地报批手续不明影响项目落地开工
土地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要素。2020年1月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但我省与之配套的土地征用报批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报卷要件和报批程序尚未明确,影响了签约项目的落地进程。
意见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尽快出台土地征用报批管理办法,促进项目建设尽快落地开工。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910号建议的答复
冀自然资函〔2020〕144号
商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本地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都做出了新的规定。3月1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授权省级政府。
为抓紧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和国发〔2020〕4号文件精神,我厅成立了工作专班,集中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报经省领导同意后,于3月20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为加强对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卷报批工作的具体指导,我厅于4月1日印发了《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内容包括了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中涉及的材料格式要求,便于各地开展组卷工作。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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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地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商黎英
(省人大代表,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一、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设备紧缺
威县现有口罩生产企业1家,正在办理手续3家,着力打造口罩生产全产业链,但目前面临熔喷板紧缺问题。以我县轩邦无纺布公司为例,现有2条无纺布生产线,目前企业将其中一条改造成熔喷布生产线,日产量可保障150万只口罩需求,但因熔喷板紧缺且市场采购困难,迟迟不能开工生产。据了解熔喷板只有江苏常州生产。
意见建议:将涉及防疫物资生产的原料和设备,比如熔喷板等纳入全省统一采购计划,以省工信厅名义向原产省份工信厅发函,根据需求数量全省统一采购。
二、土地报批手续不明影响项目落地开工
土地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要素。2020年1月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但我省与之配套的土地征用报批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报卷要件和报批程序尚未明确,影响了签约项目的落地进程。
意见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尽快出台土地征用报批管理办法,促进项目建设尽快落地开工。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910号建议的答复
冀自然资函〔2020〕144号
商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本地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都做出了新的规定。3月1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授权省级政府。
为抓紧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和国发〔2020〕4号文件精神,我厅成立了工作专班,集中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报经省领导同意后,于3月20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为加强对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卷报批工作的具体指导,我厅于4月1日印发了《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内容包括了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中涉及的材料格式要求,便于各地开展组卷工作。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