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3号)有关要求,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委托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沽源县鑫石建材有限公司蝈蝈山村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涞水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涞水县娄村乡三合庄村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恒拓矿业有限公司土桥岭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茨榆山乡东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东河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案》五个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姜杉 0311-66007276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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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3号)有关要求,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委托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沽源县鑫石建材有限公司蝈蝈山村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涞水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涞水县娄村乡三合庄村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恒拓矿业有限公司土桥岭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茨榆山乡东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东河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案》五个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姜杉 0311-66007276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