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换发《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信息中心 |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 服务指南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2-01-10 | 主题词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国土资发(2008)69号的通知,为做好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涉密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作用,我馆现在已开始换发和申领2012年《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具体时间是:
1、2012年1—2月份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河北省地质资料馆申报相关材料。
2、3月底前到省馆办理2012年度的《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
3、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根据单位性质提交办理《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的材料。
⑴介绍信
⑵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申请书(一证一份)
⑶ 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使用许可协议书(一式两份)
⑷证书与证件:(按照单位性质提供)
a、事业单位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注:⑵⑶请到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hebgt.gov.cn)--地质资料--办事程序栏目,查看有关证书办理事宜,下载有关申请书和协议书。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河北省地质资料馆
邮编:050081,
咨询电话:0311—66771775/66771773/ 66771771。
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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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国土资发(2008)69号的通知,为做好涉密地质资料管理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涉密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作用,我馆现在已开始换发和申领2012年《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具体时间是:
1、2012年1—2月份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河北省地质资料馆申报相关材料。
2、3月底前到省馆办理2012年度的《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
3、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根据单位性质提交办理《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的材料。
⑴介绍信
⑵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申请书(一证一份)
⑶ 国家非公开性成果地质资料使用许可协议书(一式两份)
⑷证书与证件:(按照单位性质提供)
a、事业单位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注:⑵⑶请到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hebgt.gov.cn)--地质资料--办事程序栏目,查看有关证书办理事宜,下载有关申请书和协议书。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0号河北省地质资料馆
邮编:050081,
咨询电话:0311—66771775/66771773/ 66771771。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