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增减挂钩函〔2019〕19号
康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康保县2018年第十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支持贫困县省域内流转增减挂钩指标项目。同意该项目区实施规划。该项目区拆旧地块共2个,总面积14.5877公顷,位于康保县哈咇嘎乡后脑包行政村前脑包自然村、闫油坊乡李木匠行政村李木匠自然村等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区。项目区产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4.4474公顷,拟用于省域内流转。项目区周转指标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你县要按照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规定和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做好被项目区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你县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实时录入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地类和权属变更、登记工作。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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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增减挂钩函〔2019〕19号
康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康保县2018年第十一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支持贫困县省域内流转增减挂钩指标项目。同意该项目区实施规划。该项目区拆旧地块共2个,总面积14.5877公顷,位于康保县哈咇嘎乡后脑包行政村前脑包自然村、闫油坊乡李木匠行政村李木匠自然村等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区。项目区产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4.4474公顷,拟用于省域内流转。项目区周转指标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你县要按照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规定和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做好被项目区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你县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实时录入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地类和权属变更、登记工作。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