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转征函〔2022〕445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2019年度实施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转用国有农用地4.7040公顷(其中耕地0.7205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三、你市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用地情况,防止形成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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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转征函〔2022〕445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2019年度实施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转用国有农用地4.7040公顷(其中耕地0.7205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三、你市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用地情况,防止形成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