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县2021年度第160批次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南高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南大郭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批复(批复文号:冀国土资函〔2012〕123号)。
二、同意完善转用手续3.3333公顷,其中:转用集体农用地3.3333公顷(耕地3.2482公顷、农村道路0.0851公顷)。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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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县2021年度第160批次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邢台市桥西区南大郭镇南高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南大郭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批复(批复文号:冀国土资函〔2012〕123号)。
二、同意完善转用手续3.3333公顷,其中:转用集体农用地3.3333公顷(耕地3.2482公顷、农村道路0.0851公顷)。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