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地规函[2020]182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邯政呈〔2020〕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
(一)将偏店村等14个地块共53.1073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南庄村等31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53.1073公顷。
(二)将青兰高速公路(G22)与国道G309龙虎互通改扩建工程等3个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二、规划修改后,涉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涉县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冀政地规函[2020]182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邯政呈〔2020〕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
(一)将偏店村等14个地块共53.1073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南庄村等31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53.1073公顷。
(二)将青兰高速公路(G22)与国道G309龙虎互通改扩建工程等3个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二、规划修改后,涉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涉县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