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地规函[2020]131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局部修改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承市政〔2020〕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将高寺台镇马营村等16个地块共78.3804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下板城镇路通沟村等14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78.3466公顷。
二、规划修改后,承德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承德县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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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地规函[2020]131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局部修改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承市政〔2020〕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将高寺台镇马营村等16个地块共78.3804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下板城镇路通沟村等14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78.3466公顷。
二、规划修改后,承德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承德县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