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地规函[2020]12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石政呈〔2020〕9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将西富村乡西驿头等17个地块63.1461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万城乡西林等9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63.1460公顷。
二、规划修改后,高邑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高邑县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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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地规函[2020]12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石政呈〔2020〕9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高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将西富村乡西驿头等17个地块63.1461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万城乡西林等9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63.1460公顷。
二、规划修改后,高邑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高邑县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28日